倪某上坟祭祀时,未等焚烧的祭祀物品完全熄灭就离开现场,导致景某种植的苗木被引燃。经南召县人民法院皇路店法庭调解,倪某于日前当庭赔偿景某7000元。
2022年农历十月初一,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村民倪某上坟祭祀时,未等焚烧的祭祀物品完全熄灭就离开现场,引燃村民景某种植的苗木,导致数百棵苗木脱皮,生长受到严重影响。景某与倪某交涉未果,诉至法院。
南召县人民法院皇路店法庭受理此案后,主审法官了解到,景某与倪某系同村邻居,倪某还曾在景某的林地打工,双方关系并未完全闹僵。在法官的调解下,双方达成协议,倪某一次性赔偿景某7000元,当庭履行。
法官提醒:清明节临近,大家应积极践行文明祭祀。如果不慎造成火灾事故,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重则要受到治安处罚,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秋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