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壹粉“韓han”向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,泰安环山路三合水厂路段西侧到白马石路段北侧,马路牙子上面的绿化树木缺乏管理,影响行人通行。
16日上午,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来到环山路三合水厂路段,人行道在机动车道一侧,宽度约2米左右。从三合水厂公交站到白马石村公交站约有1000米,在这范围内有四处苗木的枝叶向人行道延伸严重,其中一处苗木的枝条垂在人行道上,占据人行道三分之二。来往的机动车辆较多,行人谨慎通过。“这些枝条都长外边来了,我都得低着头过去,路上的车这么多,很危险啊!”路过的冯先生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八条规定: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,设置的广告牌、管线等,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,不得遮挡路灯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,不得影响通行。
泰山景区农林局负责人表示,将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进行修剪。